調研中,陶亮與上投集團班子成員及下屬集團負責人進行了面對面的交流,認真聽取集團“兩個責任”落實情況,征求大家對深化改革的意見建議。
陶亮指出,
★要堅持黨的領導,以黨的建設推動各項工作發展。抓好黨建是有形的、有效的,也是可以產生生產力、有力促進各項工作的。在抓黨的建設過程中,要堅持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,一體推進思想建設、組織建設、作風建設、紀律建設。要堅持“兩個責任”一起上,做到相互配合、相互支持、相互監督,做到同向發力、形成合力。
★要落實好改革各項任務。改革的目的,就是要進一步夯實管黨治黨基礎,推進“兩個責任”落到實處。要始終把監督挺在前面,通過改革強化監察監督,并逐步把派駐監督、巡察監督、日常監督等各種監督力量貫通起來,有效實現全覆蓋,更好適應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新形勢新任務新需要。
★要認真研究實施方案。針對國企目前管理體制、機構設置等具體情況,堅持走內涵式發展道路,出臺科學合理可行的改革方案,建立起紀委書記提名、考察、考核機制,完善加強日常監督的相關制度,有效發揮“派”的作用和“駐”的優勢,著力破解以往同級監督難的問題。
★要牢固樹立自覺接受監督的意識。監督首先是對“一把手”、班子成員自身的監督,同時也是對黨委尤其是主要負責人黨性覺悟的考驗,不能想接受監督就接受、不想接受就不接受,這是重大政治原則,不能隨意任性。
★要進一步履行好監督責任。充分發揮“監督的再監督”的作用,對黨的建設、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中存在的問題,要堅決亮明態度、及時提醒。要堅持請示報告制度,遇到重大問題必須及時向上級紀委監委匯報。
★要強化自身建設。進一步加強隊伍建設,堅持由專業的人來干專業的事。堅持從嚴管理,做到嚴格標準、從實要求。